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推进文化强国、科技强国建设,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,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、现代舞台艺术、智能公共文化服务、沉浸式文化和旅游、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,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,支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,推动新业态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。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,科技含量高,创新性强,应用前景广阔、示范引领效果好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1969年1月1日后出生,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,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。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(不含合作单位)在职人员。
(二)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、主要内容、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,科学设置考核指标。项目实施周期为1—2年。
(三)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,已完成可行性研究。不支持已完成项目。
(四)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。
(五)鼓励“产学研用”各类主体联合申报,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三、支持举措
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,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,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,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—10万元。我校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。
四、申报安排
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意向汇总表发送至835233837@qq.com。
本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。申请人将项目申报书(一式四份)报送至2A314。电子版材料(可编辑版本)、汇总表(word版)同步报送至835233837@qq.com。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。
浙江中医药大学
2024年5月24日
批量下载(1. 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.doc等).zip